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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10修正)

时间:2024-06-17 00:05:12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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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10修正)

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


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1989年11月18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89年12月29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1990年1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公布

根据1994年10月12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1994年 9月24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适用范围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1年7月1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九件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0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的2010年10月29日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条 古树名木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为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的园林管理部门和林业管理部门,分别是城市(含县级市、区的城区)和农村保护管理古树名木的主管机关。

  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的园林管理部门和林业管理部门,分别对城区和农村的古树名木负责保护管理、监督检查。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古树,是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树种珍贵、树形奇特、在国内外及本市稀有的以及具有历史纪念意义、重要科研价值或在风景点起重要点缀作用的树木。

  第四条 凡树龄在三百年以上,以及特别珍贵、稀有,或具有特殊科研价值、历史纪念意义和点缀作用的,为一级古树名木;其余的,为二级古树名木。

  第五条 古树名木由市园林、林业管理部门按统一标准进行鉴定、定级,并登记、编号、建立档案、设立标志。

  市园林、林业管理部门对确定列为保护的古树名木,应按实际情况,分株制定养护、管理方案,落实到管理部门和养护单位或个人,并进行检查、指导。

  第六条 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古树名木出卖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向古树名木的主管机关备案;捐献给国家的,给予适当奖励 。

  第七条 在机关、部队、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及寺庙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负责养护;

  在铁路、公路、水库以及公园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各该单位负责养护;

  在私人宅院的古树名木,由指定的具体宅院使用者负责养护;

  在上述范围以外的古树名木,分别由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养护。

  第八条 负责养护古树名木的单位和个人,须按照市园林、林业管理部门制定的技术规范和具体养护方案进行养护、管理,确保古树名木 的正常生长。

  古树名木受害或长势衰弱,养护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告所在县级市、区园林或林业管理部门进行治理、复壮。对已死亡的古树名木,须经 市园林或林业管理部门确认,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予以注销登记后, 方可进行处理。

  第九条 严禁下列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一)在树上刻划、张贴或悬挂物品;(二)借树木做施工及其他支撑物;(三)攀树、折枝、挖根或剥损树皮;(四)在树冠垂直投影以外三米的范围内,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兴建临时性建筑、倾倒有害污水污物、动用明火或排放烟气;(五 )砍伐或擅自移植。

  第十条 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避让和保护措施,报园林或林业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否则规划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建筑执照。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确需移植古树名木的,须经市园林或林业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生产、生活设施等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危害古树名木生长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环境保护部门和园林、林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在限期内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第十二条 古树名木的养护费用,由养护单位或个人承担。个人养护古树名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所在县级市、区园林或林业管理部门申请专项补助。

  古树名木的治理、复壮、抢救费用,按一、二级古树名木分别在市和县级市、区财政列支。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树名木的义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制止、检举、控告。各级人民政府对保护管理古树名木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四条 古树名木已受害或衰萎,其养护单位或个人未报告,导致死亡的,对单位罚款一千元至二千元;对个人罚款一百元至二百元。擅自处理已死亡古树名木的,罚款一千元至五千元。

  第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或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市和县级市、区园林或林业管理部门视不同情节,予以处罚:(一)未造成古树名木损伤的,给予警告或五十元以下罚款;(二)已造成古树名木损伤的,对单位罚款五百元至二千元;对个人罚款五十元至二百元;(三)致古树名木死亡的,除责令其按一般树木价值的十五倍至二十倍赔偿损失外,并对单位罚款五千元至一万元;对个人罚款一千元至二千元。

  第十六条 破坏古树名木及其标志、保护设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园林、林业管理部门因保护、整治措施不力,或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按时检查指导,致古树名木损伤或死亡的,除对该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外,可同时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园林、林业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十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十九条 崂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规定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园林、林业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对崂山风景区内的古树名木负责保护管理、监督检查。业务上受市园林管理部门的指导。

  第二十条 市园林、林业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有关规定 ,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1990年3月1日起施行。





2008年农药核准企业名单(第一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41号


经审核,现将2008年第一批农药核准企业及品种公布如下:
一、批准太湖县卓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27户企业增加生产指定的农药品种。同意江苏傲伦达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傲伦达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二、本次农药生产企业核准有效期为5年,5年后要求延续保留农药生产企业资格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
三、通过核准的企业要在2年内按核准内容办理有关农药登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等手续。凡擅自扩大与变更核准内容,在两年内未办理农药登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等手续的企业,通过核准的资格自动失效。未通过核准的企业不得办理农药登记(国内外首次登记的除外)、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等手续。通过核准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得将厂房、生产设备、分析检测设备、污水处理装置等租赁给其他企业使用。
四、通过核准的农药生产企业资质不准转让,企业更名须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并公示。未经更名备案并公示的企业将不具备合法的农药生产企业资格。
五、本次核准的企业注册资金最低要求为:原药企业3000万元,制剂(加工、复配)企业1000万元,鼠药制剂、分装、卫生用药企业500万元。制剂(加工、复配)企业新增原药须重新核准。
六、本次核准未通过的企业申请材料,不再作为下一次申请核准的依据。
附件:2008年农药核准企业名单(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六月五日
附件:
2008年农药核准企业名单(第一批)
序号
省份
企业名称
核准内容
生产类型
注册地址
生产地址
备注
1
安徽
太湖县卓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400吨250克/升丙环唑水乳剂
制剂
安徽省太湖县经济开发区
安徽省太湖县经济开发区
2
北京
北京广源益农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500吨70%吡虫啉水分散粒剂
制剂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
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北京精细化工产业园区
3
广东
广东雪柔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年产720万支0.45%胺菊酯·高效氯氰菊酯杀虫气雾剂,年产1800万盒0.3%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蚊香
制剂(卫生用药)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泗联工业区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泗联工业区
4
广东
佛山市高明佳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200万支1.2%胺菊酯·氯菊酯杀虫气雾剂,年产1200万盒0.25%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蚊香
制剂(卫生用药)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合水园区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合水园区
5
广东
惠州市银农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000吨2.2%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水乳剂、年产2000吨10%苯醚甲环唑水分散粒剂
制剂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赤澳地段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马安村
6
广东
广东立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200吨450克/升咪鲜胺水乳剂,年产900吨30%毒死蜱水乳剂,年产700吨2.5%高效氯氟氰菊酯水乳剂
制剂
广东省化州市同庆镇龙豆管理区林科所内
广东省化州市同庆镇龙豆管理区林科所内
7
河北
石家庄市兴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年产30吨阿维菌素原药
原药
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南柏舍镇
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南柏舍镇工业区
序号 省份 企业名称 核准内容 生产类型 注册地址 生产地址 备注
8
河北
涿州拜奥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2000吨3%噁霉灵·甲霜灵水剂,年产3000吨5%吡虫啉可溶液剂
制剂
河北省涿州市桃园区镇安寺
河北省涿州市桃园区镇安寺
9
河南
郑州联合利农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年产3000吨430克/升戊唑醇悬浮剂,年产1000吨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水分散粒剂,年产1000吨75%噻吩磺隆水分散粒剂
制剂
河南省新郑港区新港大道
河南省新郑港区新港大道
10
河南
安阳市红星农化有限公司
年产800吨2%阿维菌素·高效氯氰菊酯微乳剂
制剂
河南省滑县白道口镇
河南省滑县白道口镇东路北
11
湖北
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5000吨62%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
制剂
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长江村三组
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楚磷化工园区
12
湖南
湖南生华农化有限公司
年产500吨1.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微乳剂
制剂
湖南省安化县烟溪镇车站路
湖南省安化县烟溪镇
13
湖南
湖南猫头家化有限公司
年产60万箱0.3%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蚊香
制剂(卫生用药)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五一东路380号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五一东路380号
14
江苏
江苏宝众宝达药业有限公司
年产160吨唑草酮原药
原药
江苏省如皋市如皋港经济开发区
江苏省如皋市如皋港经济开发区
15
江苏
江苏新仁信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500吨39.8%戊唑醇悬浮剂
制剂
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方水路90号-40
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方水路90号-40
16
江苏
镇江先锋化学有限公司
年产400吨75%苯磺隆水分散粒剂
制剂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经济开发区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经济开发区
17
江西
江西长荣天然香料有限公司
年产120吨96%樟脑原药
原药
江西省德兴市银山西路151号
江西省德兴市银山西路151号
18
辽宁
鞍山东大嘉隆生物控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年产2500吨0.005%溴鼠灵毒粒,年产2500吨0.005%溴鼠灵毒块
制剂(杀鼠剂)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唐家房镇太平沟村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唐家房镇英家堡村
序号 省份 企业名称 核准内容 生产类型 注册地址 生产地址 备注
19
山东
青岛泰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800吨5%高效氯氟氰菊酯水乳剂
制剂
山东省莱西市深圳南路208号
山东省莱西市深圳南路208号
20
山东
山东先隆达农药有限公司
年产500吨0.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微乳剂
制剂
山东省邹平县九户镇工业园
山东省邹平县九户镇工业园
21
山东
山东中农民昌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年产1200吨2%阿维菌素·高效氯氰菊酯微乳剂
制剂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滨北办事处永莘路518号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滨北办事处永莘路518号
22
山东
济南泰禾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1000吨20%百草枯水剂
制剂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750号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镇济南鸿腾工业园
23
山东
山东亿嘉农化有限公司
年产1000吨430克/升戊唑醇悬浮剂
制剂
山东省寿光市开发区
山东省寿光市开发区
24
上海
上海绿伞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年产830吨98%对二氯苯防蛀防霉片剂,年产90吨98%对二氯苯防蛀防霉球剂
制剂(卫生用药)
上海市闸北区江场西路275号
上海市闸北区江场西路275号
25
浙江
杭州茂宇电子化学有限公司
年产1000吨硫酰氟原药
原药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M18-3-3
26
浙江
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300吨乳氟禾草灵原药
原药
浙江省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
浙江省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
27
重庆
重庆榄菊实业有限公司
年产100万箱0.33%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蚊香,年产100万箱0.02%四氟甲醚菊酯蚊香
制剂(卫生用药)
重庆市壁山县丁家镇工业园区
重庆市壁山县丁家镇工业园区
28
江苏
江苏傲伦达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年产3000吨禾草丹原药
原药
江苏省灌南县堆沟镇化学工业园区
江苏省灌南县堆沟镇化学工业园区
2006年第48号公告更正

关于加强进口麦麸及以其为原料所加工的饲料检疫工作的通知

动植物检疫局


关于加强进口麦麸及以其为原料所加工的饲料检疫工作的通知

           (动植检植字〔1995〕4号)

 

各口岸动植物检疫局、植物检疫所:

  1994年12月,深圳动植物检疫局连续从13批进口的麦麸中检出小麦矮腥黑穗病菌(TCK),为保护我国小麦生产安全,严防TCK传入我国,对这13批麦麸已作退货处理。

  被TCK污染的小麦,加工后形成的麦麸带有大量的TCK孢子,以其为原料加工成混合饲料也不能杀灭TCK。据了解,由于我国饲养业、饲料加工业的发展和国内市场

麦麸价格远高于国外价格等原因,进口麦麸和混合饲料呈上升趋势。为防止疫情传入,必须加强对进口麦麸及以其为原料所加工的饲料的检疫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进口单位在进口麦麸及饲料时,必须在合同上注明需输出国或地区官方出具植物检疫证书,证书要注明货物不带有TCK;

  二、对被检出带有TCK的麦麸和饲料,考虑到目前尚无有效的灭菌方法,作退货

处理;退货实在有困难的,可建议转口至TCK不适生的海南岛使用,但必须严格监管

,防止流向大陆;

  三、对装运带菌麦麸或饲料的仓库、工具、船舶、车辆等要作严格的灭菌处理;

  四、各局(所)对此事要给以足够的重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国家动植物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

                         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三日